天山網訊(通訊員郭雪琴報道)為有效加強公務用車尤其是警用車輛的規範化使用安全,杜絕公車私用現象的商務中心發生,近日,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(頭屯河區)人民檢察院召開院務會,對公務用車管理提出具體要求。
  該院要求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對警用車輛駕駛人員的日常教育工作,組織駕駛人員認真學習有關規章制度,有效提升了警車規範化、制度化管理水平;同時要求嚴格執行用車審批,車輛外出派車制度。業務科室使用車輛需填寫“派車單”,註明用車時間、用車事由及用車路線,由辦公室主任簽字後方可出車,還在車輛上安裝了“GPS定位系統”,在值班室放置GPS顯示屏,定期與派車單對照,隨時掌握車輛路線及使用情況。認真落實車輛使用過程中的有關禁令,嚴禁酒後駕車,嚴禁在高速公路上、國道上、市城區主幹道上以及有限速的地段上超速行駛,嚴禁闖紅黃燈,嚴禁隨意使用警報器,車輛行駛中,嚴禁逆向行駛;新成屋亂掉頭,違章停放車輛。
  該院還認真落實紀檢監察、政工部門開展重大節假日期間的車輛督察活動。在“十一”、春節等重太平洋房屋大節假日期間,所有公務用車一律入庫,鑰匙交專人保管;在雙休日期間,嚴禁警車私用,紀檢監察部門還不定期對車輛入庫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,從根本上杜絕車輛違規使用的問題。
  截至目前,該院車輛未發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,沒有出現一起因警用車輛管理不善而損害檢察機關形象的事件。  (原標題:烏魯木齊頭屯河區檢察院嚴格室內設計落實公務用車管理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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