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同一企業單位做保衛工作,因言語不和引發衝突,繼而互毆致一人受傷。日前,經安徽省宿州市橋區檢察院提起公訴,被告人陳剛因犯故意傷害罪,被法院判處台北婚禮顧問有期徒刑十個月,緩刑一年。
  陳剛系安徽省濉溪縣劉橋鎮人,案發前在宿州市一大型企業從事保衛工作。2013年8月3日凌化療飲食原則晨,陳剛來到單位保衛科換崗,由於當時下著暴雨,因交接班與正在門衛室值班的保安人員郭某發生爭執,繼而相互廝打。在打鬥中,陳某隨手拿起一根約一米長的巡邏棍向郭某的頭部及身上狂毆。後經鑒定,郭某構成輕傷,其傷情鑒定為十級傷殘。同年10月4日,陳剛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另經查明,在被害人郭某受傷治療期間,陳烤肉剛支付了全部醫療費用。該案在審理過程中,郭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,經法院主持調解,陳剛與郭某達成和解協議,自願賠償郭某各項經濟損失4萬元。
  (夏長征 孫靜)  (原標題:言語不和引發衝突 兩保安上中谷餐飲設備演全武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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